1.1为了建立、健全浙江绿色共享教育基金会(简称基金会)的财务管理制度,规范财务工作,加强财务管理,提高基金会的资金使用效益和财务管理水平,保证基金会公益事业健康发展,为基金会决策提供真实、准确、及时、完整的财务会计资料,根据《基金会管理条例》、《会计法》、《民间非营利组织会计制度》等国家法律、法规,结合本基金会的宗旨、章程,制定本财务管理条例。
1.2基金会财务日常管理工作由秘书处负责。基金会的财务活动依法接受国家有关管理部门和社会公众的监督,接收会计事务所对年度财务报表审计。